det365娱乐官网
本科生博雅、树人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试 行)
为促进学生发展,树立先进典型,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均可参加评选。
第二条 博雅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以表彰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博雅奖学金等级及金额设置:
1. 博雅金桂:5000元;
2. 博雅银桂:3000元;
3. 博雅丹桂:2000元。
第四条 树人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以表彰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五条 树人奖学金等级及金额设置:
1. 树人金桂:2000元;
2. 树人银桂:1000元;
3. 树人丹桂:500元。
第六条 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考查时间范围为上一学年。
第七条 成立城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审规则制定和具体评定。
第八条 奖学金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个学生每学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发放一种奖学金,同时可申请助学金。
第九条 为提高奖、助学金资金使用效益,每个学生每学年获得各类奖助的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获得奖助金额超过5000元的情况除外,针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性助学金不做累计)。
二、评审条件
第十条 参评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素质拓展学分。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基本条件外,参评博雅奖学金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学年度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40%以内;
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二年级除外);
3.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
(1)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类活动;其中,成功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2)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主动担任学生干部;其中,积极为同学服务,学生干部工作有成效者优先;
(3)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优秀。
第十二条 除第十条基本条件外,参评树人奖学金的学生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上学年度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80%内;
2.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3.为学校、学院争得重大荣誉者,参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学校或学院处分;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上一学年度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
三、评定程序
第十四条 奖学金评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开展: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成果奖励复印件;
2.材料审核:班委初审材料;
3.班级测评: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委在班级内进行民主评议;
4.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根据考核标准,综合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进行评审;
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奖学金在评审结束后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具体发放时间每年根据财务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学校奖学金证书可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第十八条 在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者,将视情况取消其申请或评定资格、停发或追回所发钱款,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城环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反映。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后,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城环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det365娱乐官网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4年5月26日
城环学院本科生博雅、树人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