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努力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学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育新人,建功新时代
二、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扶贫、济困、扶老、助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禁毒、防艾等为发力点,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组织全校学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三、活动内容
(一)选题
1.理论普及宣讲团。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主要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
2.国情社情观察团。深入城镇、乡村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在深入观察和调研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深刻理解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来取得的新成就。
3.依法治国宣讲团。深入到城镇乡村、社区街道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观察和体会中国共产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文明进步所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
4.“一带一路”观察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以及形成的各项成果,鼓励学生开展对包括丝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考察调研活动。把握“一带一路”的精神实质,用新媒体影像记录一带一路发展变化,讲述一带一路上的中国多元文化故事,见证民族复兴,产出“一带一路”主题系列微电影、纪录片。
5.美丽中国实践团。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
6.传统文化寻访团。通过实地调研、文化宣讲等形式,探究中华文化传承、献策文化产业发展、关注文化设施建设、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在实践中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到全社会。
7.文化艺术服务团。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8.教育关爱服务团。到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发挥大学生的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组织大学生团队面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教育精准扶贫关爱活动。
9.创新创业调研团。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变化趋势和特点,参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任务。通过走访青年创业人物、参观创业基地、创业成果展等方式,吸取创业经验、理解创新思路,形成创业创新调研报告。
10.华师故事探访团。组织动员学生利用实践平台,以旧址探访、事迹发掘、深度采访等形式,寻找身边华师人的奋斗足迹、探访优秀学子和青年精英,通过寻访了解学校历史、学习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抱负,讲好华师故事。
(二)专项工作
除围绕重点团队选题组建各级实践队外,还可自主申报2018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推荐以下项目。具体活动内容请参见“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sxxxt/xtsb/。(部分专项项目在暑假期间会有所调整,可能会新增加项目,请大家密切关注“三下乡”活动网站)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万场宣讲交流活动。结合“青年大学习”行动具体要求,在高校学生理论社团和青马班学员中招募宣讲员,组建千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深入校园、企业、军营、社区等青年密集的场所,广泛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积极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 “青年观察家”改革开放40周年专项调研活动。聚焦改革开放40年来的重大事件、重要地点、重点区域,根据“走线路、看变化、受教育”原则,重点招募500支实践团队,通过深入挖掘改革开放相关的大事要事喜事,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专项走访,观城乡新貌、看身边变化、听亲身故事,切身感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同时,在国家发改委支持下,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专项调查。
3. “丝路新世界·青春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及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在相关高校招募专项团队,组织青年学生前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通过丝路形象推广、产品创业实践、企业调研、传统文化观察传承等形式,弘扬“丝路精神”,传承“丝路文化”,关注“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专项行动,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围绕“五通倡议”和“四大丝绸之路”发展理念,在社会实践中,树立优秀的丝路青年形象。
4. “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召开和井冈山朱毛会师90周年为契机,依托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赴井冈山开展红色教育、实践锻炼和课题研究等活动。
5.“追寻青春足迹·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大学生延安实践专项行动。充分依托团陕西省委、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全国青少年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单位的资源优势,赴延安开展红色教育、创新创业、课题研究、助学支教、特殊关爱等实践活动。
6. “推普脱贫攻坚”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在国家语委支持下,在全国语言类院校、师范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的语言文学类院系中,招募组建专项实践团队,深入到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通过开展普通话口语培训、普通话标准宣讲、阅读写作训练、语言文字游戏设计等形式,帮助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提高普通话水平。
7.“印象长白山·筑梦新时代”百所高校进白山暑期实践活动。依托全国青少年长白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十九大精神宣讲、东北抗联精神教育、特色产品开发、双拥志愿者走边关等活动形式,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白山精准扶贫,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
8. “筑梦新时代·奋斗新征程”百所高校上党行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走进山西长治,体验挖掘宣传长治的红色文化、古色文化、绿色文化,着力搭建校地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聚焦精准扶贫,助力长治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9.大学生社会实践“知行促进计划”。动员和鼓励企业参与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和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包括乡村调研、贫困学生帮扶、减贫脱贫行动、助学支教、环境保护等形式多样的实践项目。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6月11日-6月16日):学生自主组建实践队申报实践项目,并于6月16日上午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75698903@qq.com(统一命名为“团队名(或负责人)+2018暑期社会实践”)。
2.项目立项阶段(6月16日-6月19日):院团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项目评审,确定学院实践团队,并向校团委推荐重点团队。
3.行前筹备(6月):开展相关培训和实践动员大会,做好行前教育和各项准备工作。
4.项目实施(7月-8月):各实践团队奔赴服务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其间每日向所院团委进行安全报备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实践动态。
5.总结表彰(9月-11月):各实践团队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和实践成果,参加院团委和校团委组织的结项答辩和总结表彰。
(二)立项要求
1.拟申报报校级重点团队的选题必须在通知中的选题范围内
2.各级实践团队要求有一名在校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可进行财务报账工作)。
3.申报团队的全体成员需签订《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3).在学院立项结果公布后签订。
4.鼓励研究生、本科生及不同专业学生交叉组队。
(四)相关事宜
1.经费支持。根据立项情况和实践成果,从新闻报道、调研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实践效果等方面对团队进行综合评价,表现符合社会实践基本要求的予以经费支持。并评选校院两级优秀实践团队和先进个人,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还可参加学校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成果将在基本经费支持的基础上予以经费奖励。
2.保险购买。学院负责为获得立项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统一标识。各立项实践团队配备统一服装、队旗等标识,要求队员在实践活动中亮明团员(党员)身份,戴团徽(党徽)、展团旗(党旗)。
4.安全报备。实践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每日安全汇报制,各立项团队安全报备员必须每日向学院团委书记进行安全报备。
5.宣传工作。各团队可参照2018年“三下乡”官网投稿指南(详见http://sxx.youth.cn/dbzn/201706/t20170613_10056810.htm)向全国“三下乡”官网积极投稿,鼓励各队向各大网站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投稿;同时,各团队可积极联系实践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实践活动;所有宣传稿件请及时发送至社会实践工作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参照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方案》。
6.除参与校、院两级社会实践团队外,鼓励广大同学回家乡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参与其他高校及正规企业举办的夏令营、实习、见习等实践活动。获得由实践单位所开具的实践证明可算作社会实践经历,具备志愿服务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志愿服务时间,相关实践成果也可参与社会实践评优及表彰。
联系人: 向丽娟 农家吉
联系电话:13277923523 173712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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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